2016广西陆川县补招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公办教师公告
为了解决我县高中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紧缺问题,经县编委批准用编和玉林市人社局批准招聘,2016年我县通过“双向选择”面试公开招聘陆川县中学教师17名、陆川县实验中学教师8名、陆川县第二中学教师5名、陆川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,共33名。在前阶段招聘中,签约26名,因部分人员解除协议,现空缺岗位20名,经研究决定进行补录招聘,现将补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学校、岗位及人数
1.陆川县中学教师9名,其中:语文3名、数学1名、英语1名、生物1名、历史1名、化学1名、信息技术1名;
2.陆川县实验中学教师5名,其中:政治1名、语文1名、物理1名、英语1名、心理辅导1名;
3.陆川县第二中学教师4名,其中:地理1名、英语1名、历史1名、生物1名;
4.陆川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,其中:数学1名、体育1名。
(详见2016年陆川县“双向选择”公开补招有关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公办教师计划表)
二、招聘对象
2016年毕业或2015年毕业未就业的广西师范大学等一本院校师范类毕业生,少数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师范类普通本科毕业生,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要求见招聘计划表。
三、招聘条件、要求
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教育事业;
2.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3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品行端正,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,遵守学校的纪律;
4.应聘人员须是2015、2016年师范类毕业生,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、专业对口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;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。
5.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。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,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,但在2016年7月底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,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取消资格处理。
6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。
四、招聘办法
采用双向选择现场进行招聘。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:
(一)、现场报名和初试。公开招聘工作组于2016年5月25日上午9:00—12:00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招生就业处、26日上午9:00—12:00在广西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(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)进行现场报名和初试。应聘者报名时填报名表一份,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或学生证、教师资格证、学校毕业生推荐材料及证明、学习成绩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(验证后收复印件、退回原件),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两张。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,进行初试。初试采取现场与应聘者交流洽谈提问题等方式进行。
(二)复试。初试结束后,根据考生初试结果、学历层次、学习成绩、在校表现等,按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复试人选(个别学科人员紧缺,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,经请示上级同意可不受此比例限制)。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,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,综合考察应试者临场应变、分析判断、语言表达、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。复试满分为100分。复试工作在陆川县进行(具体复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
(三)确定岗位和签订就业协议 。根据岗位和复试成绩,由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岗位人选, 并与应聘者在复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(协议书由考生现场提供)。
(四)体检、考察
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(体检费用自理 )。考查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修养、业务知识与能力、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,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。(考查时间另行通知)
(五)公示
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。
(六)聘用
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,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(至2016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),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(实行一年试用期)。
五、聘用人员待遇
本次招聘的教师列入编制管理,执行国家、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。
六、监督
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、公正,请纪检、监察部门派人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。
七、咨询电话:
0775—7221858 (陆川县人社局)
0775—7333705 (陆川县教育局)